湖南郴州考点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备案制通知
湖南省郴州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发布关于郴州考点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备案制,备案时间为10月16日—10月31日,备案对象:拟于2027年度在郴州考点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

各位考生:
根据《湖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关于在郴州考点开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制试点工作》文件精神,郴州考点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试用备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一、备案时间
2026年10月16日—10月31日
二、备案对象
拟于2027年度在郴州考点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
三、备案流程
1.考生向试用单位申请备案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告知所在单位,申请纳入本次试用备案名单。
2.试用单位统一填报信息,报送属地卫健部门
单位统一填写《郴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考生务必核对本人信息,确保无误:
·试用起始时间:填写本人实际到岗试用日期
·试用拟截止时间:2027年2月28日(应届毕业生2027年8月31日)
·试用单位名称: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备案证》登记全称完全一致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备案登记试用单位须与其执业注册地点保持一致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需与本人报考类别匹配
·报送材料:《郴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一式两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备案证》复印件。纸质材料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
3.县市区卫健局
对辖区机构报送材料开展核验,2026年11月13日前将资料上报至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4.市级终审
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审核确认,完成备案。
四、逾期未备案等特殊情形
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应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1.已在本市机构试用但未按时备案:由考生现试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并提交试用单位2026年10月至2027年2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备案结束后市外流入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试用人员:提交试用单位2026年10月至2027年2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既无按期备案又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人员:由试用单位向考点提交该人员银行工资发放记录、年度/试用期考核记录等能够证实在岗实践的原始佐证材料。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及试用单位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挂靠试用、虚开证明,严禁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证明材料开展备案及考试报名。
2.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将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开展随机抽查。如出具虚假证明,依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执业医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使用虚假材料报名,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当年考试成绩无效,自下一年度起二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3.请考生主动关注备案相关工作安排,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个人资料。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提交材料导致未能备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郴州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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