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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通知

广东佛山市禅城区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3 10:21:26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做好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拟于2027年在佛山市禅城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26年10月30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无试用单位或试用单位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不予办理备案。

 

 

  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6〕44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有关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备案对象

  拟于2027年在佛山市禅城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外籍人员、台港澳居民除外),应于2026年10月30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无试用单位或试用单位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不予办理备案。

  2、备案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26年10月30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报送至禅城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点(禅城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二)《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须一式两份,填写时超过一页须在每页注明表格名称、页码及加盖单位公章;试用时间及格式统一填写:试用起始时间:2026-07-01,试用拟终止时间:2027-08-31。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及申请备案人员毕业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验印章、单位公章。

  3、报送时间、地址及电子邮箱

  (一)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11月6日17:00截止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7楼711室)。

  (三)报送电子邮箱:yehm@chancheng.gov.cn

  4、注意事项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严禁为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规定的人员备案。

  (二)报送电子版(Excel格式)时,电子版备案表名称及邮件标题统一使用“单位名称+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格式。

  (三)申请备案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明报考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处理。

  (四)2026年已在我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7年继续在我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6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报名参加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五)《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的“医疗机构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的医疗机构名称完全一致。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学历层次填其他,毕业学校、专业和毕业证编号填“-”。

  5、附件下载

  附件: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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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禅城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30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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